MED漂浮煙霧信號(EC證書)MPA330331船用漂浮煙霧信號適用于船舶、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海上救生站引導安全登陸、海上平臺遇險需救助使用的漂浮煙霧信號,它滿足海事組織通過的 17 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其 18 年修正案的規(guī)定及94 年海上避碰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點燃后漂浮于水面,并在一定時間內勻速地噴出橙黃色煙霧而不噴出任何火焰的求救信號,裝載于救生艇、救生筏內供白晝遇險情況下使用 。
JHB-4漂浮式煙霧信號符合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1996年修正案及救生設備(LSA)規(guī)則的有關要求,已獲得中國船級社(CCS)、中國漁檢局(ZY)、法國船級社(BV)和俄羅斯船級社(RS),德國船級社(EC)的認證證書。
1.遮蓋率≥70%≥3min
2.發(fā)煙時間≥3min Smoke
3.有效期:3年
4.外形尺寸:Φ80X135mm
5.單件重量:0.5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