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科研資源共享的決策部署,推動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高效利用,科技部辦公廳與財政部辦公廳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開展2024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
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圖源:科技部網(wǎng)站
《通知》明確指出,本次評價考核是依據(jù)《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中的重點任務,旨在通過科學評價考核,推動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建立獎懲機制,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的提升。
評價考核范圍涵蓋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考核對象為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己藘?nèi)容將重點關注這些科研設施與儀器在2024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包括使用效率、對外服務機時、科研產(chǎn)出等多個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6家單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參加此次考核。2023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5家單位尚處于整改期,不納入此次考核范圍。
據(jù)了解,評價考核工作將按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細則》進行,評價考核指標包括運行使用、共享服務和組織管理等3個一級指標和8個二級指標。其中,科研儀器開放率、有效工作機時、對外服務機時等將作為重要評價依據(jù)。
為確保評價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科技部、財政部將委托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承擔具體評價考核工作。同時,將充分發(fā)揮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wǎng)絡
管理平臺的作用,實時、客觀記錄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共享情況,為評價考核提供基礎性支撐。
《通知》還強調(diào),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將通過后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資產(chǎn)配置預算中優(yōu)先考慮。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將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jīng)費等處理措施。同時,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chuàng)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jù)。
業(yè)內(nèi)專家表示,此次評價考核工作的啟動,將有力推動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共享,提高科研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的深入發(fā)展。同時,也將為構建國家科技創(chuàng)新體系、提升國家科技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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