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CZF-5水平垂直燃燒試驗裝置
1.22.1 基本功能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裝置用于對總質量超過和不超過 18kg 的移動式設備防火防護外殼、駐立式設備的防火防護外殼、安置于防火外殼內的材料、 V-0、V-1、V-2、HB、5V、HF-1、 HF-2、HBF 級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進行評定。
1.22.2 技術指標
1.22.2.1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溫度 700℃±3℃
1.22.2.2 燈具 燈管直徑 9.5mm ±0.3mm 長度約 100mm
1.22.2.3 試驗角度 0°、45°、90° 大行程約 150mm
1.22.2.4 火焰高度 (20±1)mm
1.22.2.5 燃燒時間、余焰時間、持焰時間±0.1S 可調
1.22.3 儀器配置要求
1.22.3.1 滿足 UL94、IEC 707、ISO1210:1992、IEC 60695-11-2:2003、IEC 60695-11-3:2003、GB 5169.15、GB 7000.1-2007、IEC 60695-11-4:2003、IEC 60695-11-10:2003 等標準;
1.22.3.2 控制方式:采用嵌入式計算機控制,做到全智能化控制方式,真正實現網絡化及遠程控制;
1.22.3.3 顯示方式:7.0″(16:9)TFT 真彩色液晶顯示,數據可以保存;
1.22.3.4 施燃氣體:98%甲烷氣(基準氣),也可用 37MJ/m 3±1MJ/m 3 天然氣;
1.22.3.5 燈具:本生燈燈管直徑 9.5mm±0.3mm,從空氣主進氣口或入口處向上長度約 100mm,本生燈采用黃銅制作而成,調整燈口可以做 50W 和 500W 火焰,采用了電子自動打火和外置式移動火源;
1.22.3.6 燈具試驗傾角:0°、45°、90°可快速定位,大行程約 150mm;
1.22.3.7 重復施燃次數 :1~9999 次( 數顯可預置);
1.22.3.8 試驗區(qū)容積:大于 0.75m 3 背景黑色;
1.22.3.9 采用進口溫控表和熱電偶銅頭進行自動測量溫度,設備火焰從 100℃-700℃所需時間為54S±2S;
1.22.3.10 電動控制點動夾具,便捷試驗,同時減少誤差,方便多次試驗;
1.22.3.11 外箱:全不銹鋼板加高檔噴涂,烤漆 防腐防銹防潮。
1.22.3.12 儀器內部的熱電偶、本生燈、壓差計、繼電器等均需采用進口品牌的元器件,以保證儀器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