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流速計/粉末流動性測定儀/黃銅材質
型號:HJ05-FL4-1
FL4-1流動性和松裝密度測定儀(黃銅材質)
FL4-1流動性和松裝密度測量裝置(黃銅材質)本儀器根據GB 1482-2010-T 金屬粉末 流動性的測定標準漏斗法(霍爾流速計)代替GB1479-84、 GB1482-84標準規(guī)范制作。其檢測方法與結果和上通用的檢測方法具有通用性。本產品也適用于類似粉末粉體流動性和松裝密度之測量
漏斗的標準
5.1 標準樣品選用金剛砂,其粒度約小于106μm。按照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方法在標準漏斗上進行試驗時,該標準樣品的流動性應為40±0.5s/50g。
5.2 漏斗在出廠前已進行過標定。當用戶在開始使用前也要用標準樣品進行校準,測定校正系數。標準樣品應預先在空氣中于105±10℃溫度下干燥30min,然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卻到室溫。再按測量樣品步聚測量標準樣品的流動性,反復測量6次,除*次外,其它5次測量結果取算術平均值。一般情況下,要求各測量結果之間的zui大差值不得超過0.4s。假定50g標準樣品從標準漏斗中流完的時間是40s,則該漏斗的校正系數為40.0除以5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5.3漏斗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用標準樣品校對,如果標準樣品在該漏斗中的流動時間有所變化,則應以新測得的時間平均值計算出新的校正系數。
注:1、建議在新校正系數被采用以前,要研究變化的原因。如果時間縮短了,說明由于漏斗的重復使用,小孔因粉末的磨損而變大了,證明采用新的校正數是正確的。相反,流動時間處長了,說明有軟的粉末附在小孔壁上,應把這些附著物仔細地清除,然后重復試驗。
2、當漏斗使用一段時間后,用50g標準樣品測得的流動時間縮短到37s以下時,這個漏斗應予報廢,換用新漏斗。
瑞柯儀器還生產以下相關產品:粉末流動性測定儀/松裝密度測定儀/霍爾流速計/振實密度測定儀/斯柯特容量計松裝密度測試儀/堆積密度測定儀/鋁粉松裝密度測定儀/安息角測定儀/休止角測定儀/表觀密度測定儀/ /氟化鋁(氧化鋁)流動性測定儀等
FL4-1流動性和松裝密度測量裝置用于測定粉末的流動性和松裝密度,
漏斗下徑:φ2.5㎜和φ5.0㎜
角度:60度
容 量: 25 ml
基本配置:架臺:1套 ;漏 斗:(Φ2.5mm、Φ5.0mm)各1只;量 杯;(Φ31mm、25ml)1只; 秒 表1只;溢料盤1只;毛 刷1只; 鋼尺15cm 1把 說明書;保修卡;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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