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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guī)】4月24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fā)布“關于掃描電子顯微鏡法通則草案的公示”(以下簡稱“草案”)通知,草案表示我國擬制定掃描電子顯微鏡法,并將擬增訂的標準進行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為三個月。
掃描電鏡法在美國藥典USP32-NF27<1181>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Y 即已收載。歐洲藥典10.0版起開始收載2.9.52.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Y。掃描電鏡法在中國藥典、英國藥典、日本藥局方中暫未收載。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美國材料與試驗協(xié)會 ASTM、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等國內外標準制定機構已發(fā)布幾十項與掃描電鏡相關的標準,主要涉及方法通則、名詞術語、校準檢定規(guī)程、樣品制備、分析方法、評價策略等,以材料、環(huán)境、物證領域為主。
自1932年,Knoll提出了SEM可成像放大的概念后,無數(shù)科研工作者在這一領域探索,不斷推進這一領域的研究。2021年,全數(shù)字化掃描電子顯微鏡新品在無錫惠山發(fā)布。因此,作為一種常用的、先進的分析技術,有必要制定《中國藥典》掃描電子顯微鏡法,闡述其檢測原理、適用范圍、儀器裝置以及檢測方法等,以擴大其在藥品研發(fā)和藥品質量控制領域中的進一步應用。
關于掃描電子顯微鏡法通則草案的公示:
我委擬制定掃描電子顯微鏡法通則。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現(xiàn)將擬增訂的標準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詳見附件)。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請認真研核,若有異議,請及時來函提交反饋意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shù)據(jù)和聯(lián)系方式。相關單位來函需加蓋公章,個人來函需本人簽名,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聯(lián)系人:徐昕怡
電子郵箱:xuxinyi@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法華南里11號樓 國家藥典委員會辦公室
郵編: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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